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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公布假冒國企央企實施詐騙違法犯罪典型案例
作者:張晨 發布時間:2023-12-25 10:10:21
假冒國企央企實施詐騙違法犯罪,嚴重擾亂市場管理秩序,社會影響惡劣。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,部署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。近期,各地公安機關陸續偵破一批案件,經查,犯罪嫌疑人主要通過偽造國企央企公文印章,打著國企央企旗號從事非法商業運營、虛構投資項目等實施詐騙違法犯罪。為有力打擊震懾犯罪,提升企業和群眾的防范意識,公安部近日公布其中4起典型案例,分別是甘肅酒泉宋某等人詐騙案、內蒙古通遼劉某等人合同詐騙案、安徽馬鞍山王某寶等人合同詐騙案、浙江嘉興王某強等人詐騙案。目前,4起案件均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 酒泉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假冒“中國有色工程有限公司”等多家央企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,抓獲宋某、黃某等犯罪嫌疑人8名,涉案金額1億元。經查,該犯罪團伙利用偽造的“中國有色工程有限公司”資料,冒充央企工作人員在銀行開立企業對公賬戶,并以該對公賬戶簽發3400萬元人民幣的商業承兌匯票,向第三方公司轉讓獲取貼現實施詐騙。 通遼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虛構國企項目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,抓獲劉某、孫某春等犯罪嫌疑人5名,涉案金額1500余萬元。經查,自2021年起,該團伙虛構并大肆宣傳中鐵九局“引嫩濟錫”土石方工程項目,對外發布發包信息,在簽訂聯營施工合同期間,以“跑工程需要送禮打點”或“收取保證金、好處費”為由,對意圖承包工程的企業實施詐騙,受騙人員105名,涉及河北、內蒙古、江蘇、浙江等21個省區市。 馬鞍山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假冒央企實施合同詐騙案件,抓獲王某寶、陳某軍等犯罪嫌疑人3名,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。經查,2015年1月,王某寶團伙通過偽造印有“中國國電”字樣的名片、合同文本、公司標牌、企業宣傳圖等,冒充中國國電集團下屬企業安徽國電匯能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,向北京某公司采購煤炭。雙方簽訂合同后,北京某公司依約供應煤炭,但王某寶等人僅支付少量貨款后停止支付,在催要貨款過程中,該公司發現對方為假冒央企,其對外宣傳內容均系捏造。 嘉興市公安機關打掉一個冒充農業農村部“中墾基金”領導、以投資項目等名義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,抓獲王某強等犯罪嫌疑人3名,涉案金額1.45億元。經查,2018年以來,犯罪嫌疑人王某強、王某標、金某等人自稱“中墾基金”副書記、副理事長、秘書長,編造北京大學博士等身份,先后赴北京通州、陜西渭南等地考察,謊稱以幫助取得項目、獲得高額返利為由實施詐騙。來源:
法治日報-法治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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